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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区域和人口

行政区划2003121,国务院批准乌兰察布盟撒盟设市,成立乌兰察布市。全市现辖察右前旗、察右后旗、察右中旗、四子王旗、卓资县、兴和县、凉城县、商都县、化德县、丰镇市、集宁区等十一个旗县市区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集宁区,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城市。
   人口:乌兰察布市总人口为270.59万人,其中主体民族蒙古族7.8万人,占总人口的3.5%,汉族居多数,其它有回族、壮族、达翰尔族、朝鲜族、鄂温克族、苗族、藏族、维吾尔族、等20多个少数民族。